2008年11月25日

總統先生,請給個說法!

(本篇刊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081124,標題改為「大學生與總統談人權」)

◎ 江廷振

陳雲林先生來台期間,為了維護國賓的安全,擴大維安規格,卻發生許多警方執法過當的爭議事件,警方公然違法濫權,是這次野草莓學生們站出來抗爭的主要原因。這些事件,包括警察行使路檢、盤查、搜索、扣押、逮捕等國家權力時,並未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以及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要件,也未符合大法官釋字五三五號解釋意旨;針對抗議民眾,警方也濫用集會遊行法的命令解散權,使得人民的言論自由當下被任意剝奪,而這也是野草莓跳出來訴求修法的主要理由之一;此外還有一些根本「師出無名」的國家權力,例如恐嚇西藏人不能出來抗議否則關一輩子等語,更是明顯的侵害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