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29日

我的時刻表作法

延續上一篇,說來說去我到最後還是用 PHP 直接 syndic8 ,而不是做成一個 RSS 檔然後再用 MTRSSFEED 來 syndic8。

因為找別人已經寫好的程式難度太高,所以只好借用別人已經寫好的「好程式」來做。說到這個好程式,它已經被一些 RSS feed 的 Aggregator 廣泛使用,叫做「magpierss」,像是 Zonble 那一套整合過的 Blog system 裡面有用到的 feedonfeed 就使用到 magpierss 的技術,所以我現在又要分享了,把我做時刻表的方式分享出來。

magpierss 這支程式用來 parse 一些 xml 文件,像是RDF、RSS、ATOM 都可以,而且如果想要從這支程式做一些延伸程式是一個相當好的選擇,彈性相當的大。想要研究的人可以下載這支程式之後參閱 htdoc 裡面的說明文件,在此不贅述。
步驟:
# 下載程式,你應該會看到有幾個檔案,我們需要的檔案是:rss_cache.inc、rss_fetch.inc、rss_parse.inc、rss_utils.inc 以及 exlib 資料夾內的 Snoopy.class.inc,把他們找出來。
# 依我的作法(當然如果你也可以照自己的方法來做,以下要講的全都是我的方法),把這些檔案的所有內容全部併在一起,以保持資料夾的清爽、精簡(方法是開啟每個檔案,把檔案內容全部複製起來,然後貼到目標檔案的最開頭那裡),我的選擇是併到 rss_fetch.inc 裡面。(這裡有我已經做好的成品,你可以直接下載,省去第二和第三個步驟
# 合併之後,找到以下幾行內容,然後刪掉:
require_once( MAGPIE_DIR . 'rss_parse.inc' );
require_once( MAGPIE_DIR . 'rss_cache.inc' );
require_once( MAGPIE_EXTLIB . 'Snoopy.class.inc');
# 把 rss_fetch.inc 重新命名成 forsyndic8.inc ,在選擇要出現時刻表的地方貼上這一段我寫的程式碼:連結
# 上面的設定值(有兩個,分別是快取資料儲存的地方以及你要 syndic8 的目標網址)請自己調整,也可以自己照著我所說明的變數決定要顯示些什麼東西。
# 完工,測試看看有沒有問題。
# 後記:如果說你要 syndic8 的目標主機關閉或者是線路狀況不佳,那麼這時候頁面就會出現的很慢。解決辦法就是自己再寫程式,把得到的目標資訊另外存成一個 RSS。如此一來,要更新的時候才更新,而不是每次都更新,程式自然就可以跑的比較快了(有空我再來用)。

做一個時刻表真的不簡單

因為台灣部落格的 syndic8 rss feed 有些狀況(MT Rss Feed 的萬國碼支援問題),所以我現在在 Google 有沒有 PHP 程式碼可以速成的將好幾個 RSS 彙整成為一個,並且依時間先後順序排列,然後再用我已經找到的 Class 將這個 RSS 做成一個時刻表,但是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找到,困難猶如大海撈針一般。

有一個autrijus寫的程式,但那支程式不適合,問題在於,他會將所有的 feed 累積起來,最後整個 RDF 檔案變的很大,而我只需要最近的幾則 feed 而已,真糟糕呀,太難找了。

2004年2月15日

對於吳憶樺(Wu Yi hua/Iruan)事件的一些感想

KarlMarx 前幾天發了一篇關於吳憶樺,從批判封建父權到「兩個妖孽」,大意是在指責吳家,我也有在那裡回應了一下,重新貼在這裡,並且做一些延伸。

台灣的大多數媒體只會顧慮到收視率的高低,廣告收入多少,其他的事情諸如社會責任,正確世界觀,以及報導社會不公……都不是重要的了,重要的只有收視率,因此道德淪喪。
媒體改造論壇那裡有一篇文章就是在分析台灣現在這種偏頗的報導怪向:
http://twmedia.org/archives/000665.html
我也覺得吳家人實在也很不應該一拖再拖,看看兩三年前的新聞畫面,外婆羅莎要送吳憶樺回台灣的時候,祖孫緊緊相抱的那個畫面,真的是很不忍。從兩三年前的畫面來看的話,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吳家人到底有多麼跋扈。
在那我看到一連串(兩次)kiki 的留言,他的心境很類似我看到三年前畫面之前的心境……應該好好說明這個情形。
記得沒錯的話是二月九號那天,早上十一點就要拘提了,但是吳家護子心切,一直拖的很晚,拖到下午的時候開始搶人大戰了,法警出動強制要把憶樺拉走,後來還是不了了之。
當晚十點多的時候我又打開電視,我是看了晚上的畫面重播才知道下午的那些事件的,而我無意間看到了某電視台的深入報導,其中有回顧三年前憶樺返台畫面,那時我才從各大電視媒體的強烈洗腦下甦醒過來,恢復理性。
那個畫面,至今仍然非常清晰,外婆羅莎緊緊的抱著還小的吳憶樺坐在椅子上,好像是記者會吧,然後吳火眼還在旁邊用力的大罵,以一種我覺得相當粗俗的態度。很可惜我在網路上找不到那時候的新聞照片。
這時我才了解,實在不應該以親情、感情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因為,雙方對憶樺所付出的愛都是相等的,不要說憶樺現在比較喜歡台灣了就讓他留在台灣吧,那麼,當初他從巴西來到台灣時不也是比較喜歡巴西嗎?
基於自由意志的看法,不論憶樺是自然人或法人,我都認為應該以憶樺自己決定為優先,這也是兒童福利法的原初精神,從這一個角度回朔,到底是誰先不尊重他的意見把他從巴西硬搶到台灣,從探親變成「拘留」,並且強制「拘留」他在台灣?接著,經過一段時間的洗滌之後,讓外在的環境改變了他童稚的心靈,使他忘記了過去的生活點滴,以及過去一些對於巴西的看法。最後,「一切以憶樺自己決定為優先」等於「現在憶樺想留在台灣,尊重他的意見讓他留在台灣吧!」這是不是一種很奇怪的邏輯思考?
我認為這中間真的的的確確如同有些人所說的,參雜了「我國立國兩千年來固有之道德、傳統」,也就是父權優先。要憶樺留在台灣「那是他父親的遺願」,那麼你是不是有可能也忘記了要憶樺留在巴西「那是他母親的遺願」?為什麼孩子就非留在父方不可呢?
然而,這件事情一直演變到最後還形成了一種民族主義(nationalism)之間的對抗,台灣這邊的親人把事情的婁子越捅越大,我們這邊有我們這邊的心聲,巴西那邊也有他們自己的話要說,國與國之間的對抗自然就會演變出民族主義,要知道,這種東西出現之後往往都會帶著一些「非理性」,時間一久自然就會不分青紅皂白的「挺自己人」,然後所有人都不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看作一回事了,一切以現在為重。說真的,這真不應該是我們這種「已經要邁入已開發國家的開發中國家」的國民所應表現出來的行為,我真的希望大家能用更理性的眼光看這件事情。
我的論點大概還不足以說服人們,所以我在最後要分享一篇兩年多前就有的評論,原出處在這裡,寫的很好,轉貼在這:
憲政(評)090-133號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
June 7, 2001
憲政法制組研究助理 呂啟元

中巴混血兒童吳憶樺監護權爭議之評析


最近吳憶樺的監護權爭執問題,愈趨複雜,處理不當,可能衍生為外交事件,對於我國的形象造成莫大傷害。一個單純的民事監護事件,竟演變成外交風潮,甚至引發民族情緒,確實令人始料未及。對於此一案件,我們若能捐棄「民族情緒」的角度來看待,或許較能找到合適的解決之道。
事件的始末是,吳憶樺出生在巴西,其父母並無婚姻關係,其父為盡撫育義務,曾支付生活費並為其在巴西置產。平時,吳憶樺由其母撫養,其母過世後,吳憶樺即由其外祖母及阿姨撫養,其父並曾在巴西經公證簽署同意書,將吳憶樺之監護權交由其外祖母行使。今年三月,吳憶樺回台探親,其父不幸過世,爾後引發爭議。
吳憶樺具有巴西國籍,而且因為他生於巴西、長於巴西,與巴西的關係最為密切,在適用涉外法律時,原則上應適用巴西法律。然而,在討論這個問題時,無論專家、學者或社會大眾,幾乎是直接引用我國的道德觀、價值觀及法律。甚至本於已知的事實,把吳憶樺具有我國國籍當成是天經地義的事,把吳憶樺應受台灣教育,成為台灣人當成是理所當然的事,把送回吳憶樺當成是嚴重傷害台灣人尊嚴、不可原諒的事。
我們忽略了幾件事。首先,吳憶樺是否具有我國國籍,非無爭議。由於其是非婚生子女,若根據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十七條,「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成立要件,依各該認領人被認領人認領時之本國法」。換言之,吳憶樺是否具有我國國籍,除應符合我國法律關於認領之要件外,尚須符合巴西法律關於認領的要件,並非在現實上具有台灣人的血統即可逕行認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如果吳憶樺未經「合法、有效認領」,自不具有中華民國的國籍,則吳憶樺的監護權爭議即不能適用我國的法律。除非其父已合法、有效認領吳憶樺並取回監護權,否則我們又豈能拒絕其外祖母(監護人)要求送其回國之請求?
其次,這個土生土長於巴西的小孩,自己究竟希望在何地生活呢?台灣的叔叔是親人,希望把他留在台灣,因為「那是他父親的遺願」;巴西的外祖母及阿姨何嘗不是親人?希望把他留在巴西,又何嘗不是其亡母的遺願?我們並未尊重五歲小孩的意願,擅自替他下了決定!試問,當吳憶樺想念巴西的家時,法院或其台灣親人可否對他說:「對不起,為了怕你回去後就回不來了,我們必須把你留在台灣」?難道此種「不必重視小孩本身願望」的行為,符合我國兒童福利法的立法目的?
尤有甚者,為了將吳憶樺留在台灣,不少專家及政治人物要求政府「法外施恩」,讓吳憶樺「不必回巴西申請就可以取得台灣的永久居留權」,認為把吳憶樺送回巴西就是「嚴重傷害台灣人尊嚴」的行為!連陳總統都要求外交部「設法延長吳憶樺的居留期限」!為了達到「把台灣小孩留在台灣」之目的,我們不僅會犧牲法律的公信力,還將挑動民族情緒!這樣的做法果真妥當嗎?
綜上所述,吳憶樺不會因為在巴西長大就流失了身上所有台灣的血液,也不會因為在台灣長大就減損了巴西的靈魂。期盼社會尊重孩子的選擇,讓吳憶樺像他最愛的「飛龍在天」,自由翱翔在中、巴兩個國度,撫慰兩個家族的心,並度過一個快樂的童年,享受最大的幸福。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2004年2月13日

改名

我漸漸的發現,過去那種狂熱於國家認同,以及其他的一些過去的思考方式,主題及方向,似乎不符合我現在的意識形態,以及這些日子來的所作所為。或者說是我的頭腦經過了一番改造吧,我回歸於中性,在實際作為上偏左,我並不注重在右派人士所注重的 nationalism ,這些日子以來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於是我決定要將我的 Blog 改名字了,就叫做 Dowba 的部落格(Blog of Justice)。

或許我沒有「貫徹始終」,但就如同台灣近年來猖獗的人口販子進行色情交易的場所,我實在不應該「掛羊頭賣狗肉」,也應該回歸原初才對。我發現應該有比「口號」、「精神」、「象徵」這些我過去所注重的幾點還要重要的其他地方。
對我而言,比較重要的其他地方,其中之一:Justice,公平正義。我最喜歡這個字,自始至終都是如此,我永遠都不會忘記在我人生的第一個啟蒙點(enlightenment point)就是從這個關鍵字開始的。
一切改變都是值得的,經驗與省思都是進步的來源,我也希望藉此也能邁向另外一個人生的境界。